该部分费用需由律师本人自行承担。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来运作,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及个人按比例缴交的费用,以及政府提供的相应补贴。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标准,以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一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将这笔款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而对于职工而言,他们也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础,缴纳一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将这笔款项计入个人账户之中。
此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如有意愿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些费用将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