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盗窃案件的
被害人而言,其寻求
赔偿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首先,由人
民法院依法对
犯罪分子盗窃所得的财产进行追缴;
其次,若人民法院在追缴后仍然无法弥补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则被害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罪犯进行退赔。若经过上述程序后,被害人依然未能获得充分补偿,那么他/她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近亲属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
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