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将导致
租赁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1、出租方在尚未获取相关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能严格遵循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设定的要求进行建造的前提下,与他人签署租赁合同;
2、出租方可未经有效审批或超越批准的内容范围,搭建临时建筑物,并以该建筑物为标的物与租户签订
租赁协议;
3、如果租赁期间超过了临时建筑物的合法使用
有效期,那么超出的部分则被视为无效。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
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
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