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术语中,
未成年人通常被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个体为成年人,其具备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可单独实施各类民事活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未达十八周岁之自然个体则归类为未成年人。
2.对于年龄大于等于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倘若他们能通过自己的劳作赚取主要收入作为日常生活开销,将视为已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
3.年满八周岁但低于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及智力水平相当的民事活动,但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或在获得其法定代理人书面授权后方可实施。
4.尚未到达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有
民事行为均须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行使。
《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