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私刻公章并不完全被视为一种独立的
犯罪行为。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这类行为有专门的两项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分别是
伪造国家机关
印章罪以及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1、若有人胆敢擅自动手动脚伪造国家机关所使用的印章,那么将会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具体
刑罚措施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此外还须接受
罚金的
处罚;
如果
情节严重,则将依法受到更为沉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高额罚金。
2、至于实施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行为的家伙们,同样会遭受同等惩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也免不了罚款。
二、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
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1、
首先,此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印章,并且仅限于国家机关所使用的印章;
2、
其次,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非法制造、擅自移动国家机关印章;
3、再次,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具备
刑事责任年龄及
刑事责任能力者即可构成本罪;
4、
最后,本罪的主观动机应为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与过失皆不符合本罪的成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