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完婚姻之后,满足特定条件者方可进行独立户口的申请。
这里所说的“分户”,通常情况下是指子女在达到成年或已建立个人家庭之后,从其父母的户口簿中区分出来,并以独立户主的身份自立门户。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时,
当事人便可申请分户:
首先,当事人需年满十八岁;
其次,需具经济自主能力,并与户主分开居住;
最后,拥有独栋住房,并具备明确的门、户、牌号地址。
申请分户的步骤如下:
首先,原户主和当事人须带上各自的
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应的审核证明文件,共同前往
户口所在地的户口
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办理相关分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