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合同在约定
期限届满后未能依约履行,而且在经由相对方以
书面形式发出有效催告通知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仍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履行其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请求解除该合同。
合同被依法解除之后,原有的合同
权利义务自此即告终止。
然而,关于这一段"合理期限"究竟持续多久,具体规定可因实际情况而异。
比方说,在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守约方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有三个月的时间来恢复合同履行的正常状态。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