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统建草屋的费用为每平方米1900元人民币;
砖石瓦砾构筑的永久性建筑物为每平方米2400元人民币;
具有混凝土预制或现浇结构的住房建筑价格为每平方米2800元人民币;
而高层楼宇(含两层及以上楼层)的建筑成本则为每平方米3300元人民币。
此外,对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我们采用等价
补偿原则进行赔付。
同时,对于需要异地安置的家庭,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每户2万元的
补助金,其中包含
宅基地使用权、生活配套设施以及
租赁费用等方面。
有款:
按照法律规定,作出
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及县级政府必须对被征收人负责的补偿事项包括:
第
一,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第
二,由于
征收房屋导致的人员搬迁和临时居住之需的补偿;
第
三,由于征用房屋而造成的生产和商业运营损失的补偿。
市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制定适当的补贴和奖励制度,以向被征收者提供额外的补贴和奖赏。
被征收人有权自由选择采取货币
赔偿方式,或是选用
房屋产权交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了房屋产权交换的方式,市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应为其提供合适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所征收房屋价值与替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
当涉及到旧城改造中征收个人住宅时,若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或附近地段进行房产交换,那么做出决策的市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改造地段内或者附近路段的房产。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
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