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判定及
误工费用
赔偿比例通常情况下,若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负有
主要责任,则需承担80%的
赔偿责任;反之,若该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所担责为次要责任,则需负责赔偿责任的40%。在此基础上,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产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责任限额无法覆盖整个
赔偿金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分配:
(1)若负有全部责任,则100%承担赔偿责任;
(2)若负主要责任,则赔偿比例为70%;
(3)若负同等责任,则与对方各负担50%的赔偿责任;
(4)若负次要责任,则赔偿比例为30%;
(5)若没有责任,则不应承担任何急救责任;
(6)在紧急情况下,若各方均
无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7)如确实无法明确判断事故责任的,则双方应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
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
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
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
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