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导致的
误工损失
赔偿案件的
诉讼程序步骤包括:
首先是原告向法庭提
起诉讼,需要将包含相关信息在内的
起诉书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提交;
其次,在法院完成对该诉状的初步审核后,如果满足
立案条件,如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便会准予
立案并进入后续的
诉讼流程;接下来,法院将会安排
开庭审理的日期,并依法通知
当事人准时参加庭审;在完成庭审之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审判结论,并向各方当事人宣告
民事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对于误工时间的计算,其标准应当由涉及
诉讼的被
侵权人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加以确认。倘若被侵权人因为受伤害而导致残疾情况出现,并且需要长期进行治疗,那么误工时间则可计算到定残之日前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