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公司宣告破产,该公司需要利用其剩余资产全额
清算债务。这也意味着,作为股东的您手中所持有之股份,在公司正式宣布注销之后,其所代表的经济价值亦将随之中止。12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公司最终走向破产或者
清算程序,那么作为股东的您便可有机会参与公司的
破产清算流程。若不幸公司在
资产清算后尚有余力偿还债务,此时股东或许能够获得部分甚至全部已经投入的资金。反之,若公司在清算后仍无足够财力偿债,股东则恐难以收回之前的
投资损失。3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倘若股东在
公司破产前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未能充分履行自身
出资本务,或者在清盘期间怠于履行清算职责,那么他们在这个时候或许需要与公司共同分担债务,承担起连带
赔偿责任。4如果
上市公司是由部分员工透过
工资购买股份的方式而来,并且这些薪水已经转化为投资金额,那么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时,首先需要将这些工资出资金额用于支付清算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工人工资、
社保及法定补偿等款项,同时还需缴付相应税款,用以满足
公司债务之所需。
最后,剩余资产将按照股东的
出资比例或者实际拥有的股份比例来进行公平分配。5总而言之,若是贵公司面临破产危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章程条款的规定,请务必积极参与公司的清算程序,并根据最终清算结果妥善筹划自己的
股权处置事务。
如若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任何不当行为或者失误,要做好相应的
赔偿义务准备也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
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