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税起征点设定为人民币五千元。在
个人所得金额在第一项至第五千元的范围内(亦包含五千元在内)的情况下,适用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零。
然而,超出此额度范畴之上的,则需按照每自然月收入扣除五千元费用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应征
收税额加以计算。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类所得类型,均以各笔收入作为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之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