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的递送是受到严谨限制的过程,无论乘客身在何处,对于香烟和雪茄,在我国境内,每个快递包裹只能包含最多2条的物品。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法》规定,为防止普通邮寄以及异地携带物品对烟草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国家相关
法规规定了此类物品的最大限额,即我们常说的“两条(400支)”。
此外,如果邮寄或异地随身携带的烟草类产品超出这个限额,将依据相关法令规定受到相应的惩罚。在具体的罚则方面,若未取得正式许可证或者若许可证内签批的数量已超过法定范围,那么托运人及自运者都需要面对
违法香烟价值20%至50%不等的罚款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