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后户口的转移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首先是原始户口本以及由人
民法院所下达的
判决书或者调节协议书;
其次是离婚
当事人需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分户或者转移户口过程中的具体手续。在此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会严格遵循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书中所规定的被转移者应当如何进行分户或者独立户口的相关准则来进行处理与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