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幼的孩子们而言,如果希望成功申办
身份证件,则需准备如下申报资料:
首先,须
递交一份载有个人常住记录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其次,要向户籍部门呈上一份《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此外,需为自己的孩子拍摄一张半身标准照片作为申请附件;
然后,还要附带上家庭户口簿的相关页章以及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进行申请提交。在实际操作中,针对
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岁者)的身份证办理事宜,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需要陪同到场,并且提供自身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
复印件以供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
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