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
十级工伤事故中,一次性的
伤残赔偿费用为
工伤员工前12个月月均
缴费工资的七倍。此“本人
工资”乃指该员工在遭受
工伤事故或患有
职业病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平均每月的缴费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工资高于所在地区全体
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而若其工资低于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则应按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计算。
此外,工伤员工还需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以及
交通费用等必要开支,同时也包括了休息期间的工资以及护理人员的费用支出。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