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贷款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按照行业惯例,一般可以以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的50%为参照进行制定。而在基准
担保费率方面,亦可采取该比率作为参考依据。
然而,由于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存在差异,因此实际担保费率可以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之上上下浮动30%-50%不等。当然,若经
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批准,担保双方亦可自行约定担保费率。
至于
担保公司在为其他
债务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过程中,有权向
责任人收取一定额度的担保费。倘若此项费用未能在日后得到清偿,则担保公司需着手准备支出相应的坏账转为备抵额。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
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
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
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