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估工人的工作年资时,我们是根据他们所累积的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来决定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
劳动合同时,就必须开始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而自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入用人单位之月起,以该月份
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的那天为准,便可以视为正式开始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也就是说,此时其享有的
工龄有了实质性意义。
关于计发工龄的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
首先是连续计算法,即把员工的所有职业生涯都视为连续性的。
其次是合并计算法,即将前后几个不同时期的工作经历累计相加。
最后是工龄折算法,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员工存在不同就业间隔期的情况。
《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