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触犯
上市公司财务
造假法律规定的人士,他们将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同时也可能被剥夺其从业资格。
此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还将对此类
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制止,给予
违法者严厉的
警告,并且在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面临高达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
处罚。倘若构成了
犯罪行为,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