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
答辩状,主要包含如下内容。首要之处便是作为被告的身份基本资料的详细描述,如自然人被告需提供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领域、所在单位、住宅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而对于
法人或其他非自然人组织的被告人来说,需提供及其应诉单位的准确名称、营业场所及法定
代表人或
主要责任人的名字、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其次,便是针对原告提出的
诉讼请求,被告方所做出的具体回应与反驳意见。
最后,在答辩状的末尾,被告方必须亲笔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