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进行
过户处理,有可能在今后需要进行过户时面临相当大的困扰。倘若涉及到
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件的遗失,或者
继承人中有任何一人离世,想要再次办理过户程序便会变得异常复杂,牵涉到众多的
当事人,必须提交大量的相关资料。更为糟糕的是,一旦出现
纠纷,
诉讼过程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完成过户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