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企业依章破产重组导致劳动合约终止的话,雇佣单位应依法向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依据
劳动者在本机构服务的时间长度,按照每满一年便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进行发放。若劳动者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参照一年服务期限来算;如劳动者服务期限低于六个月,雇主需向其支付半个月薪酬作为
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