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临时工”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的烫伤导致需治疗及休息期内,其原本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将维持不变,并由所在企业每月按时支付。依照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规定,不存在正规员工与临时雇员之间的区别,所有
劳动者均属于
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益。当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时,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被视为
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