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挪用、占用或
窃取公司资产的行为,依据
犯罪类型应有可能被归为“
职务侵占罪”的范畴内。对于此类罪行,其定案标准之一便是
涉案金额。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的门槛,那么检察机关将对此展开深入的调查并对其进行
诉讼追究。在此基础上,若案件涉案金额在六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这将被视为是
刑事案件中的“较大数额”,需要为此类罪行承担起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然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了一百万元时,这便构成了刑事案件中的“重大数额”,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
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
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
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