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
购房定金一般需遵循以下基本步骤及程序:
首先,需要仔细阅读您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明确其中对
退款条件、提前通知期限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的具体规定。
其次,您需要书面向开发商或销售方提交退款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付款收据、书面对话记录等等,以确保能够明确表达出您的需求以及退款的具体原因。接下来,您需要与开发商或销售方针对退款事宜展开积极的讨论与协商,以寻求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您与开发商或销售方之间未能就退款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
申请仲裁或调解。
最后,若以上所有途径均告失败,您也可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并
追讨回您的购房定金。在满足退还购房定金的条件方面,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若卖方将已经被
购房者认购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双方无法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此时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的
定金;
其次,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相关
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但这并不影响到
房屋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因此双方均无
违约行为,卖方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后,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关键条款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署,此时卖方亦应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