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的严重情节在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则可被视为
情节严重:
(1)洗钱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多次实施洗钱行为;
(3)个人将洗钱作为其主要职业或者单位将洗钱作为其主要业务;以及(4)其他可能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