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
申请假释:
首先,
犯罪人员须被判处
有期徒刑,且已服满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及以上,而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囚徒则必须在实际执行刑期达到十三年或以上;
其次,他们需严格遵循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示出真实的忏悔之意和不再重蹈覆辙的决心;
最后,他们不得是
累犯,也不能因为法定的八种
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刑法》第八十一条
【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