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相关条款第二十一条显示,对于入住医院后且在不满24个小时内不幸离世的患者,可以提供相应的24小时内死亡记录。这个详细的记载应该包含患者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纪、工种等;
同时还需有其入院的精确时刻、生命逝去的时间以及他的病情概述、最初被确诊为哪种疾病以及是如何接受治疗的过程,特别要提及所有的抢救过程;
此外,也必须交代清楚患者的死因以及确切的死亡诊断结果;
最后,负责这次医疗活动的医生或其他专业医务人员必须亲自签下他们的名字作为证明。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一条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