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的所有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包括了薪资、奖金等有形资产,还包罗万象,扩展到诸如由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以及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等。
然而,同时也要注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到一方向另一方做出的关于其财产的处置行为时,必须首先经过对方的同意方可进行。
具体来说,这里的“共同”应该理解为夫妻共同参与经营管理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