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后,可在异地进行更新换证,
然而这需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以下列举的人员其
身份证件类型的异地更替申请,将被公安部门拒绝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显著变化,且其居民身份证上并无登记指纹信息,导致其身份确认困难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将对此类人士的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申请予以拒绝;
2、对于那些
伪造、篡改、非法购买、
冒领、
欺诈领取,以及恶意冒用他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他们的居民身份证异地更替申请亦会遭到公安机关的拒绝接受;
3、
此外,对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所推送的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他们的居民身份证异地更新换证申请也将同样无法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