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履行
抚养义务以及承担
赡养责任两者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
法律关系范畴。对于那些由于父母未能妥善履行
抚养职责而受到影响的子女来讲,他们有权利向自己的父母进行索求
抚养权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借此规避自身所应尽到的赡养责任;即便是在父母并没有全心全意地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当他们处于无法自给或者生活陷入困顿时向孩子主张赡养请求亦能获得法律的支持。简而言之,亲生的父母子女之间存在着法定义务——抚养和赡养,这些义务不会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子女负有对父母提供赡养和扶持的责任,对那些年事已高且身体虚弱、生活面临困难的父母来说,作为他们的子女必须无条件承担起赡养抚养的重任,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抚养老人的责任,否则的话就会违反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