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若即将在
有效期内过期,则可选择在异地进行办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或补办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受理和处理。
此外,公安机关亦需自公民
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内向其发放居民身份证;对于交通相对不便利的地区,办理期限也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是最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