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区所辖之土地皆归国有;
然而,对于农村地区以及城市近郊地带,除了经法律明文规定宜为公有部分之外,其余仍旧归属农民集体所有。关于宅基地
产权及自留地、自留山等相关权益,同样全部归农民集体
管辖。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团体或个人均不得占用、从事交易或者透过其他任何非法方式流转土地资源。但在某种特定情况下,
土地使用权则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转移与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