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诸多显著差异:
首先,投资主体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既可是自然人亦或是
法人机构,而个体工商户则仅能由自然人来担任;
其次,在法律层面,个体工商户并不具有法人地位,然而有限责任公司却具备法人身份;
再者,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特定设立条件,如必须设定
注册资金,而个体工商户无需设定此项规定;纽带,税收制度方面,个体工商户或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收益只需纳付
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其经营收益不仅需承受企业所得税之负担,同时也必须另外支付个人所得税;
最后,在所承当的法律责任上,个体工商户需负有无尽
连带责任,这点与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连带
责任主体截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
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