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八级工伤事故,其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治疗所需费用;
(2)一次性支付患者11个月薪酬的
伤残补助金;
(3)在离职结束
雇佣关系时按照
劳动者所在地区的
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而获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以及同样依据
工资确定终止雇佣关系时应发放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根据劳动者的身体恢复情况及劳动能力评估结果报告书所明确的延
误工作期间的工资;
(6)料理伤者饮食、陪护人员费用、交通出行方面的支出等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与相关
交通费等额外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