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条款规定,
工伤事故当中的
受害人将可以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按照其
伤残等级所对应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项补助的具体金额,是以受政策保护的人员实际的月薪待遇作为基准来计算得出的。举例来说,对于
七级伤残的工伤事故受害者,其应得的
补助金额就是相当于13个月的个人
基本工资额度;而对于八级伤者而言,则是11个月的个人基本工资。依此类推,九级及至
十级伤残的人员,都有各自对应的9个月及7个月的个人基本工资作为补助。
此外,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主要责任人还需要
赔偿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 以及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等所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同时,
误工期间减少的收入也在可赔偿范围之内。这些内容都被包含在了法律条文中,并得到了明确地规定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