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快递件损毁
赔偿的事宜处理完毕之后,快递件又得以寻回。通常情况之下,该
消费者可主动要求退还部分赔偿费用。这主要是鉴于他们在快递件遗失期间所承受的心理和生活层面的实质性损失。当涉及到快递件遗失时,首先要严格依照快递合同(请查看快递单的背面内容)中的相应条款来实施相应的赔偿措施。倘若
合同条款对此项问题缺乏明文规定或规定不够清晰明确,那么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有关
运输合同的相关
法规来执行
赔偿标准,即扣除寄送方货物的实际经济价值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
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