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
婚前财产归属个人所有的部分,无需进行分割分配。
然而,对于
婚姻存续期间内形成的
夫妻共有财产,则须依据双方意愿进行平等协商,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交由国家
司法机关裁决解决。值得强调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在决定
离婚事宜时,夫妻双方应对其
共同财产进行妥善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应由国家司法机关根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及女性权益的特殊关照原则,作出公正判决。
此外,丈夫或妻子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