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商业场所仅能注册和申请一份
营业执照,无法申请多份,同时在商号使用方面亦遵循了名称唯一性原则,即同一经营者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可再注册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商号。倘若商家欲拓展营业范畴,只需依照相关程序合法申请一张营业执照即可,无需另行注册新的执照。在该过程中,商家可申请扩展原有的业态类型或者新增其他业态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
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