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法律中,对被
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并同时制定缓期二年的
刑罚规则,被称为“
死刑缓期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轻为无期
徒刑的罪犯,最低服刑年限不得少于二十五年;而对于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轻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最低服刑期限同样不得少于二十年。在无人提出
申诉或者
诉讼,且
行为人没有再
犯罪情形出现的情况下,无期徒刑实际执行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三年。
此外,死刑缓期执行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
刑法制度。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后
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
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