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体系中明确指出,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合同,那么这就需要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向员工支付双倍的
赔偿金。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作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要按照两个
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给员工。对于那些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员工,则会被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至于那些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只需要向他们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即可。在此过程中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然而,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已经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们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能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