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企业破产后的状况,职工的
欠薪通常能够获得优先偿还。当进入到
破产清算阶段之后,
破产财产会先用来优先满足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然后按照以下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首先需要偿付的是
破产管理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医疗补贴、因
工伤残而需要的
赔偿金或者
抚慰金等;其次是破产管理人所需支付至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最后是法律、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这一系列的安排充分体现出对
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种优先偿付并非无限制的,而是存在着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约束。例如,如果职工要求的工资待遇过高或者薪酬诉求明显不合理,那么他们的请求很有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支持。此外,具体的偿付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
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