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符合法定要求和流程的前提下,具有实施
征地的权利,但是并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性"征地。这种行为必须出于保障公众福祉的根本利益,比如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如公路工程的实施。根据法理原则,政府在执行征地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套严谨的程序,其中包括发布拟征地通告、展开土地现状的详细调查以及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全面评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组织
听证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等等。倘若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利提出协调或者
仲裁请求。总而言之,政府在修筑道路时进行征地,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全力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能依法履行上述程序,那么就构成了非法征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