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形下,显然是由雇主单位所导致的不恰当行径。在法律视角下,这种做法很有可能被定义为“非直接性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请您妥善保存好与此相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关于公司禁止员工上班的正式通知以及任何有关于此事的沟通过程记录等。假如该公司长期维持这样的状态,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公司
递交书面通告,以便要求对方对您的职业规划提供明确指示。另外,倘若公司对此仍然无视不顾,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向劳动监督管理机关进行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原定的
劳动合同条款支付相应的薪资待遇,以及
赔偿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等等。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要确保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