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员工薪资应当在公司进行
清算的过程当中作为首要事项予以优先结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公司宣布解散并开始清算的过程之中,其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权,之后是员工的薪酬与医疗保障金、
伤残津贴以及抚恤费用,再者是所
拖欠的那些需纳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和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最后一项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法律、行政
法规所明确规定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的
补偿金。在通常情况下,当公司正式启动了解散程序之后,应该尽速地做好员工薪资的计算工作,并且一般会在清算流程全部结束之前将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倘若公司在此过程中存在拖延支付的倾向或者拖欠行为,那么员工就可以通过寻求
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