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天朝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关于买卖争议之属性及其应对措施的判定,根本无法依靠某一具体数值的尺度来加以清晰划定。一般而言,无论交易的标的额宽裕与否,只要买卖双方在交易约期内对于货物品质、交货时间以及应付货款等各环节出现的不一致意见,均可被视为买卖争议。然而,就司法实践领域而言,
纠纷所涉及的款项数目之多寡,无疑将对解决争议的路径及相应的代价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规模较小、情节简单的买卖争议,
当事人通常倾向于通过友好协商或找到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妥善解决;然而,当
数额巨大且案情错综复杂时,往往不得不借助法庭
诉讼等正式的法律手段才能得以妥当处理。总归言之,处理买卖争议的关键要素并不仅仅局限于金钱数字之多少,更为重要的是纠纷涉及的真实情况和各相关法律问题之间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