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时效的计算起点须依照实际情形进行判定。普遍的观点认为,
继承自被
继承人离世之时便已启动。若涉及到因
继承权产生的
纠纷而引发的
诉讼时效问题,则应遵循普通
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自继承人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时效期限为三年。然而,若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么将不再允许提
起诉讼。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继承开始之后,若继承人并未明确表达出
放弃继承的意愿,则可视为其接受继承。在此种情况下,遗产尚未进行分割,即处于
共同共有状态,因此并不存在时效问题。但是,倘若共有人对于
共有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