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夫妻双方在签署
购房合同时,可以选择仅书写其中一人的姓名,亦或是两人共同署名。这种决定主要依赖于夫妻双方的主观意向以及实际情况。举例来说,若商品
房屋所有权证书仅体现一方的姓名,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该房产将被视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的财产(具体归属需要依据
购房资金的来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然而,当夫妻双方共同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时,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一方能够提供充足
证据证明购房资金系其个人所有,并且双方对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此时,房产的
产权认定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夫妻在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务必全面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审慎地做出关于合同署名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