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
法规条例,对于私人豢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伤害的事件,动物的饲养者或是管理者都应负担起相应的
侵权责任。具体来说,若是因未为狗只佩戴牵引绳等安全防护措施而引发狗咬伤他人的事故,那么作为饲养者或管理者,他们通常需要承担全部的
经济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受害方对损害结果的产生亦存在过失行为的话,则可适度减轻饲养者或管理者所负的责任。例如,若
受害人为寻求刺激而主动挑衅狗只,最终导致自身受到了咬伤,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将综合评估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以此来核定出具体的
赔偿范围,其中可能涵盖了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误工费用等等。倘若受害人因此次事故而致残,那么还可能涉及到
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总而言之,未佩戴牵引绳的狗咬伤他人,饲养者或管理者往往难以逃避其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