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会见嫌疑犯或者被告的具体次数并未有明确且具强制性的法定要求,这主要是考虑到各种诸如事例的复杂性、进展状况以及
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等多元化因素的影响。普遍来讲,在
刑事事例的调查环节中,律师会面的频率可能会相对较为频繁,以便能及时地掌握事例的详细信息,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心理层面的支持与疏导。此外,在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同样会依据事例的实际需求来安排会面活动。倘若事例较为简单明了,事实清晰可辨,那么会面的次数或许会相应减少;反之,若是事例错综复杂,
证据繁多,或者当事人的情况比较特殊,那么会面的次数则会相应增多。总的来说,关键在于确保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职责,全力以赴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的"正常"会面次数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个体差异来灵活调整。